作者:聚创华东师大考研网-小厦老师 点击量:504 2016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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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试日期:2013年1月5日6日。
特殊文具(计算器)说明:“计算器”均指无字典、无存储、无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。
可携带特殊文具(计算器)的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:
640 高分子化学、
654 无机化学、
655 分析化学(含仪器分析)、
657 物理化学、
816 化学海洋学、
818 普通物理学(A)、
965 普通化学原理。
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系(美术)、艺术学院音乐学系、设计学院、艺术研究所(美术)、传播学院(书法视觉艺术)的考生需携带的特殊文具,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院系所考试(初试)须知(约2012年12月26日刊出)。
本文内容均亦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的“招生单位说明”处。
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"华东师范大学13年研究生考试(初试)特殊文具携带说明"的相关考研信息,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!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,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