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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13年研究生考试(初试)特殊文具携带说明

作者:聚创华东师大考研网-小厦老师 点击量:504 2016-07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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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 初试日期:2013年1月5日6日。
  特殊文具(计算器)说明:“计算器”均指无字典、无存储、无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。
  可携带特殊文具(计算器)的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:
  640 高分子化学、
  654 无机化学、
  655 分析化学(含仪器分析)、
  657 物理化学、
  816 化学海洋学、
  818 普通物理学(A)、
  965 普通化学原理。
  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系(美术)、艺术学院音乐学系、设计学院、艺术研究所(美术)、传播学院(书法视觉艺术)的考生需携带的特殊文具,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院系所考试(初试)须知(约2012年12月26日刊出)。
  本文内容均亦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的“招生单位说明”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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